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3月23日发出的《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三级等保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采购询价公告》做出如下更正:
1、删除公告正文3、资格要求中的:“(7)报价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2、删除公告附件《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三级等保(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询价文件》第一部分询价公告3、资格要求中的:“ (7)报价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更改为:2020年 4 月 1 日下午15:00时。
本更正公告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公告、询价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