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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核酸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0-16】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为应付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我院作为定点医疗救治新冠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文件精神,市政府要求我院日检测核酸能力达1500人次,而我院的二、三层PCR实验室的设计标准均为2020年前的规范要求建设。2020年9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卫办规划函【2020】751号)《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净化系统的进出风必须具备全进全排的功能,故要对以上三个PCR实验室进行重新设计改造,以避免实验室检测人员被病毒污染的风险。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莆财购[2020]2号文)及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2020]11号)的相关规定,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委托,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核酸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XPCG[TP]20201046)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采购编号:XPCG[TP]20201046    

2. 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核酸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

 

1(项) 

1600000 

  

1600000 

10000 

3.谈判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谈判文件所描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3.4、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未被政府单位及部队处分,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声明函”原件。

3.8、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特定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企业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4.1获取纸质谈判文件地点:请于2020年10  16日至2020年 10  20 15:00(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领取。请潜在谈判投标人持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等谈判资料。 

4.2潜在投标人也可以登录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无限下载本文件。 

5.谈判保证金: 

5.1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5.2谈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 

     谈判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岳阳支行

 号:40319001040003455(仅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谈判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应放入报价文件中。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6.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0  21 15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 

7.凡对本次谈判文件提出疑问,请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都将会通过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9.单位相关信息: 

采 购 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138 6090 4853 

  

招标代理人: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

 话:0594-2518076

联系人:翁先生


附件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核酸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采购项目(点击下载)

附件2:图纸(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