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更改:
原文: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二章的第3点: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8)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现更改为: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备注:招标文件若有其它涉及该资质要求部分,则一并更改。)
二、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更改:
本项目因疫情防控需要,工期紧、任务重,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01月15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三、本补充通知若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