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科室需求,近期我院拟采购一批耳鼻喉科手术器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厂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用手术器械需求如下:
申购科室:耳鼻喉科 预算总限价:9万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
1 |
鼻咬切钳 |
2.5mm,0° |
2 |
2 |
鼻咬切钳 |
2.5mm,45° |
2 |
3 |
上额窦抓钳 |
前后开口,65° |
1 |
4 |
上额窦抓钳 |
左右开口,65° |
1 |
5 |
鼻内镜 |
4mm×175mm,0° |
5 |
6 |
鼻内镜 |
4mm×175mm,30° |
5 |
7 |
鼻筛窦钳 |
90°,3.5mm |
2 |
8 |
鼻筛窦钳 |
0°,3.5mm |
2 |
9 |
鼻筛窦钳 |
45° 3.5mm |
2 |
10 |
额窦咬切钳 |
上弯65°切口 |
1 |
11 |
蝶窦咬骨钳 |
3mm,锥板式 |
1 |
12 |
鼻剥离器 |
4.5mm,双头 |
2 |
13 |
鼻剥离器(带吸引和指控的) |
3.0mm |
2 |
14 |
鼻中隔咬骨钳 |
咬切口 |
1 |
15 |
鼻中隔咬骨钳 |
咬合口 |
1 |
二、报价方式
按需求清单各类物品单项报价(货物单价包括运输费、税费及人工费)及总价。
三、服务方式
按医院实际购买货物的数量,以单价进行结算。
四、服务标准
清单内的物品相关采购量为参考采购量,最终按医院的采购量为准,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价结算。
五、采购期限
采购期限:1年,按实际用量结算。如遇国家、省市集中采购等政策调整,采购的实施以新政策为准。
六、递交材料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附件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器械报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投标,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及厂家的三证
4、产品的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5、每个产品需各提供样品或者彩页
6、价格佐证材料(提供两年内国内至少三家三甲医院的发票复印件或科室签收的送货单)
7、所有的材料需要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需盖公章
七、各投标方须提供最佳供货方案和到货承诺书,各投标方须对承诺书负责。
八、本次采购将在谈判之后签订合同,投标方须保证在合同签订之后,将合同所涉及的物资,按规定交付医院使用。
九、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须保证货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定,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
十、本次采购报价会现场将有二次报价,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公章以便现场报价,最终由谈判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8日
十二、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7月8日(下午2:30 -下午3:00)
递交材料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七楼设备科
谈判时间:2025年7月8日 下午3:00
谈判开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30422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