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科室需求,近期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拟采购固定式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等一批,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厂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声明:本公告所述的功能及参数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做参考。
合同包 |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品目号 最高限价(万元) |
合同包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是否核心产品) |
用途 |
配置 |
其他要求 |
1 |
1-1 |
固定式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 |
2台 |
5 |
6.6 |
是
|
用于切割胸骨 |
主机 1件 电池 2节 充电器1只 消毒通道1只 保护架 1只 胸骨锯片1片 |
保修期:3年 |
1-2 |
骨科医用电钻头(大) |
1台 |
1.2 |
是
|
适用于创伤手术 |
主机 1件 电池 2节 充电器 1只 消毒通道2只 保手提箱1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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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骨科医用电钻(小) |
1台 |
0.4 |
是
|
适用于手、足踝骨科手术 |
主机 1件 电池 2节 充电器 1只 消毒通道2只 保手提箱1只 |
★注:基本配置要求及配套耗材要求(须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不满足或不接受上述条款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递交材料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须密封盖章后递交):
1、附件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谈判采购记录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投标,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及厂家的三证;
4、产品的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5、设备必要配置清单;
6、设备价格及配套耗材佐证材料;
7、所有材料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盖公章后递交;
三、本次采购报价会现场将有二次报价,各投标方须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谈判及报价,由谈判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本次采购将在谈判7天内签订合同,投标方须保证合同签订之后(原则上国产设备15天内),将合同所涉及的物资,按规定交付医院使用。
五、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须保证货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定,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
六、公告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6日上午9:00
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7楼设备科
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8月6日(上午8:00-9:00)
谈判时间:2025年8月6日上午9:00
谈判开标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30422
附件:设备谈判表.doc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