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口腔科手术器械的院内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

根据临床科室需求,近期我院拟采购一批口腔科相关的手术器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厂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用手术器械需求如下:

申购科室:口腔科

产品名称:口腔器械  数量:一批 预算总限价:57092元

详见附件2《医用手术器械需求清单》


二、报价方式

按需求清单各类物品单项报价(货物单价包括运输费、税费及人工费)及总价。


三、服务方式

按医院实际购买货物的数量,以单价进行结算。


四、服务标准

清单内的物品相关采购量为参考采购量,最终按医院的采购量为准,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价结算。


五、采购期限

采购期限:1年,按实际用量结算。如遇国家、省市集中采购等政策调整,采购的实施以新政策为准。


六、递交材料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附件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器械报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投标,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及厂家的三证

4、产品的注册证

5、每个产品需各提供样品或者彩页

6、价格佐证材料(提供两年内国内至少三家三甲医院的发票复印件或科室签收的送货单)

7、所有的材料需要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需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材料或超过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


七、投标方须保证在中标后十天之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所涉及的物资按规定交付医院使用。


八、各报价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产品(若无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所提供合同货物的生产日期距本合同签订之日不得超过12个月,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合同货物,而且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


九、本次采购报价会现场不设二次报价,各投标人在递交文件中报价表内的价格即为最终报价,最终由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公告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上午9:00  


十一、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8:30 -9:00)

递交材料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七楼设备科

采购时间:2025年9月16日 上午9:00    

采购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30422



附件:

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器械报价表》.doc

2.《医用手术器械需求清单》.docx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