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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检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4】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检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方式选取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检测

2.地 点: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西侧,现有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院内

3.规 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6573.7平方米,其中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50786.76㎡(地上部分建筑面积39184.53㎡,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1602.23㎡);院内病房楼西侧单建一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642.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04㎡,地下建筑面积5564.00㎡);污水处理站地上面积144.9㎡。


二、工作内容

1.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室内环境甲醛、苯、甲、二甲苯、TVOC、氨、氡七种污染物浓度和净化区域空气洁净度进行检测。采样点根据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要求,检测点位数量暂估为48采样点,实际检测点数需各报价单位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确定。若因检测点位数量不准确导致项目验收受阻,中标方须按规范要求完成整改直至通过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人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原则、方法等开展环境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报告的编制技术与质量负责。

3.中标人对检测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或补充,直至项目成果合格,且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不含净化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有变更,需附变更页);

2)供应商取得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具备室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资质(以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查询得到的记录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本企业职工(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


四、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对愿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请于2025年11月27日9:00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延寿院区行政楼六层第一会议室提交投标材料(提前十分钟到场,投标材料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参加评标人数不少于3人,并邀请监督人员参加;

2.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法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取消本次招标活动,重新组织招标;

4.参照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增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厦价房〔2003〕205号),综合市场行情,本次招标以38000元作为最高限价;

5.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前一个中标候选人资格不满足或无法签订、履行合同等情况发生时则顺延至下一顺序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告栏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联系人:方先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电话/传真: 13959528607


附件:报价函及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测点布置统计表.docx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