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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公开遴选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9】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采购活动,根据莆财购函【2024】3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力规模符合我院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入围,组成我院招标采购自有代理机构库(以下简称本轮代理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时间:本轮代理库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代理范围: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医院自行采购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

    三、代理内容及要求:

    1.代理内容:负责代理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全流程工作,具体包括:签订委托协议,根据我院确定的采购方式依法组织采购,编制、备案采购文件,发布信息公告,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接收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确定成交供应商,协助答复供应商质疑,发布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宜,协助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统计采购项目信息,整理归档资料等。

    2.代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专业的招标采购业务团队,在服务过程中认真规范,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与采购效率,建立有效的问题反馈与沟通机制,确保响应及时。须指派招标采购业务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受理我院的招标采购业务,协助采购项目负责人开展招标工作,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以及国家、地方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完成线上、线下采购程序。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附件1。

    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若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造成重新招标,由此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

    五、报名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效资质,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代理机构评价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的网页截图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查询该代理机构的网页截图。

    2.截至报名时间,已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两年及以上;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止(以结果公告时间为准),成功代理至少10个福建省内政府采购项目,成功代理至少5个福建省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线上电子招标投标)。

    3.2023年1月1日以来(截止到报名时间),未拒绝、放弃代理我院采购项目的;代理我院委托项目未被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未因不规范代理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

    4.承诺按照我院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和按照我院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承诺接受我院对代理本院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进行考核,并承担考核结果(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承诺采购文件定稿并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公告发布(因客观原因未能发布的,应及时通知我院招标办)。

    5.在莆田市内有固定驻点人员,且在莆田市区范围内租用或自有办公、开标、评标场地,且开标室和评标室具备符合开标评标条件所需的录音录像设备。

    六、结果公示:

    1.我院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三天。

    2.公示结束后,审查合格的代理机构组成本轮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招标采购自有代理机构库。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及地址:2025年12月30日17:00前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延寿院区(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行政楼四楼招标办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

    2.报名材料要求:文件密封件上应注明代理公司全称、代理机构评价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

    3.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4-2730428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附件2: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修订)

附件3: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