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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反馈制度
【字体: 】【发布时间:2012-11-09】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一、为了掌握院务公开的效果,和谐医患关系,特制订本制度。

二、要积极拓宽和畅通院务公开意见、建议渠道,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意见或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

三、监督小组负责登记、梳理、分析社会群众、病人及其家属对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针对院务公开的投诉,必须严格按照投诉处理流程,实行问题限期督办,抓好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

四、反馈应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院周会、院务公开栏、职代会、职工座谈会、工休座谈会等对职工公开,通过信函、回音壁、电话等向反映人等社会公众进行。反馈应做到及时、到人。

五、本办法由院务公开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