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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护工管理公司的比选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16-12-2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2013]68号),以及省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的通知》,由于原护工服务公司合同期将至,需要重新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护工(陪护)服务的有效经营资质。

    2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能提供良好的护工服务工作。

    3具有近三年来至少五家三级医院项目的管理经验。

    4、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5无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对医疗机构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投诉事件。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相关经营管理的业绩资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只提供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20161228日至2017117日(正常上班时间)。

    四、报名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招标办(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路999号)

    五、联系电话:0594-67392172730428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