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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5-27】 【作者: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相关规定,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拟对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液态医用氧采购。

   二、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签订委托协议;依法采用采购方式;编制、备案采购文件;发布信息公告;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接收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抽取使用评审专家;组织评标工作,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生成中标、成交公告;答复供应商质疑;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宜;协助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统计;整理归档采购资料等。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包干玖仟元整。

   1、招标代理费含参数征集、推介论证、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四、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已入围我院遴选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2.未被省及设区市部门取消、限制或暂停代理资格,或虽然被暂停但期限已满的。

五、公告时间: 2021年 5月27日起至2021年 6月 4 日15时止。

六、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请于2021年 6月 4 日15时10分止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递交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或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七、选择办法:从参与报名的入围我院遴选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取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若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联系,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履行或履行招标代理业务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九、抽取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

十、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30428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