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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莆田市新冠病毒感染医疗设备应急谈判 采购公告(第四批)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1-14】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应对莆田市新冠病毒感染,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现急需采购一批呼吸机。因本次采购的紧急性、特殊性及供货时间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信誉良好并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递交响应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医疗器械清单: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谈判保证金(万元)

招标代理费(万元)

备注

CRRT

8

30

240

2

0.15

本次采购医疗设备要求至少保修3年。

支气管镜/可视软性喉镜

3

10

30

0.3

0.05

合计

270

0.2

 

注:本次招标代理费由各中标人支付

二、递交文件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附件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应急采购报价表》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2.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供应商应相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有效复印件;

2.3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

2.4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附件2)

3、谈判保证金回执复印件。

4、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件材料(彩页、注册证等),所投产品2021年及2022在国内至少3家三甲医院的中标材料(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供货方案及承诺书等。

5、所有递交的材料(一式两份)需要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需加盖公章。

三、各供应商须提供最佳供货方案和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所投设备到货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日起7日内,同时须承诺所提供的全部产品是原厂原包装,并提交承诺函。各供应商须对承诺书负责。若无履约能力虚假应标,必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采购将在谈判开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放成交通知书,2天内签订合同(逾期则废除中标资格),供应商须保证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所涉及的物资交付医院使用(逾期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

1、本次采购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须在2023年011815:00前向医院指定账户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以医院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无效响应。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将根据谈判保证金金额进行多还少补。

3、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双倍。

4、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须汇入我院指定账户

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3004887057830

银行账号:1405010209022016764

开户行:莆田市工行荔城支行

六、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须保证货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定,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并收缴响应保证金。

七、因本次采购任务紧急且复杂,故本公告内不设医疗设备具体配置、参数要求,谈判现场将由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设备品牌、档次、配置、价格(现货优先)等进行综合评定;考虑到本次拟采购医疗设备数量较多,允许采购人视综合评定结果选择一家及以上的供应商进行共同供货。

八、时间地点安排:

谈判公告时间:20230114-202301月1815: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01月18 15: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谈判时间:2023年01月18 15:0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

九、联系人:蔡先生  黄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 2730422

                                                 

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



附件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应急采购报价表(点击下载)  

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