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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带压力蒸汽灭菌指示的标签、过氧乙酸消毒液等医用耗材项目的遴选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2-29】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近期临床需求,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拟对部分医用耗材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合格厂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要求

1

带压力蒸汽灭菌指示的标签

标签材质要求能耐 134℃以上高温不变形,外层涂有灭菌指示条(经压力蒸汽灭菌后可变色),可打印灭菌包信息,灭菌后打印字迹清晰且不易撕烂,标签黏胶层经灭菌时不会脱落,使用时能平整撕下且黏胶不残留在包装材料上,常用标签规格大致为8cmX5cm和6cmX3cm大小,可进行灭菌追溯,须满足临床需求。

2

过氧乙酸消毒液

1、内镜专用消毒灭菌剂,需要提供内镜专用检测报告;

2、为提高内镜周转效率;5分钟消毒,10分钟灭菌;无毒,无刺激,可直接排放,可手洗和机洗;

3、产品应符合过氧乙酸浓度相关标准:过氧乙酸浓度:0.2%--0.30%;

4、提供产品包装为“一元型”,无需稀释、无需活化、使用便捷安全。理化性质稳定,非危化品,易存储,常规运输;

5、产品有针对内窥镜胶皮管的浸泡腐蚀性评价报告。

6、产品配有配合使用经消毒产品备案的快速监测浓度试纸;

声明:本公告所述参数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做参考。

耗材推荐方案报名时应提交下述资料:(以下资料须加盖经销公司公章,材料不合格者将无参加遴选资格)

1、报名封面(格式自定,要求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联系方式及邮箱);

2、附件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用耗材推荐表》;

3、生产厂家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加盖公章复印件(国外生产企业提供中国总代理或分公司相关证件);

4、经营或配送企业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加盖公章复印件;

5、授权书:产品代理授权书、配送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授权书,所有授权书授权期限至少6个月;

6、价格佐证材料(提供近2年省内三甲医院的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7、其他报名厂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产品介绍、彩页等;

8、所有材料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盖公章后递交;

9、须提供样品。

三、本次遴选论证会现场将有二次报价,各投标方须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谈判及报价,由谈判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须保证所售耗材不断供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定,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

五、公告时间: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2日下午3:00

六、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3月12日(下午2:30-3:00)

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设备科

遴选论证会时间:2024312日下午3:00

遴选论证会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4-2730422


附件一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用耗材推荐表(点击下载)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