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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前市场调研的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7-16】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一、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市场调研。有意愿参与的对象,根据以下要求提供方案并进行报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总价(万元)

主要技术要求

其他要求

1

平板探测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含高压注射器、多导电生理和含血液动力学检查的监护系统、IABP、床边超声及后处理工作站等)

1套

1300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配套设                              

1、国产,保修三年;

2、新配整机及附属设备免费移机一次;          

3、含机房环评和装修各两次。

 

2

脑电图仪

1

89.1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配套设备

国产,保修三年

欢迎有意愿参与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报名,并于202472217:30 时前将以下材料(2份,不分正副本)递交我院设备科。

二、参与设备调研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设备的报价及价格依据:提供2年内同级医院同规格设备的中标书或发票复印件,其中至少一家为省内医院。(请根据本公告的预算价提供相应档次的设备,预算价如有偏离,请对偏离予以说明,数据分析合理的予以采纳。)

2. 提供设备所需全部耗材、试剂及易耗品价格,并说明单次使用的耗材或试剂价格,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易耗品需说明更换周期。(如无耗材、试剂或易耗品请注明。耗材价格依据为福建省阳光平台价格或其他省份中标价格、省属医院已供货价格发票复印件等)

3. 提供设备能开展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此次购买的设备所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清单包含服务项目名称,编码,收费金额等信息)。

4. 设备的产品彩页、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及与其他品牌同类型、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比表。

5. 提供设备彩页,设备及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若所参与调研的设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参与调研的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 针对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7. 若参与调研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8.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并提供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gchb@163.com(材料需要制作封面:体现参与项目、参与推介的厂家或供应商、业务员名字和电话;材料无需胶装,采用拉杆夹便于后期材料增补。)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参与调研的产品,欢迎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医院调研。

 

电话:0594-2730422

联系人:陈工

邮编:351100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7楼设备科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