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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7-16】 【作者:陈建飞/来源:党办】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日前,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上,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是我院第7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优秀医院文化为抓手,以争创人民满意医院为目标,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向深入。医疗保健、对口帮扶、卫生下乡等基层服务惠群众;微信平台、心理诊室、健康园地等沟通平台促交流;一站式服务、青年志愿者、健康俱乐部等优质服务获点赞;品管圈、清风园、道德讲堂等医院文化深人心。同时,医院还涌现出以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李励军、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林国贤、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林海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标兵曾仁和、省五一巾帼标兵张春霞、省优秀共产党员陈国章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
    创建没有终点,文明永无止境。我院将秉承博爱、奉献、卓越、创新的院训,努力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以护航百姓生命健康为已任,创新管理,优质医疗,文明服务,绘就中国梦的医院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