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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询价采购公告》的更正说明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17】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现对2020416日的《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询价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做出更正说明。本次更正说明主要针对原公告附件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采购医疗器械清单》中的“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自助设备采购清单”所述设备的采购要求做出如下几点更正:

一、原公告中的第二点“递交文件必须含有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更正为:

1、附件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记录表》。

2、公司的三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果法人不参与投标,受委托人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公司授权邮箱的授权书,该邮箱为本次招标唯一联系邮箱,公司须自行保证邮箱安全性。

3、投标保证金回执。

4、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诺所提供的全部产品是原厂原包装,承诺完全满足《莆田附属医院自助设备配置要求》,承诺到货时间。

5、所推介产品的相关证件材料(彩页、3C证书等)。

    说明:所有材料需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各扫描件命名须清楚明白。

    附件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记录表》要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命名为公司名称+报价单。单独放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报价单。

    除推介产品资料及附件二外的其他材料放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资质材料承诺书等。

    一个推介产品的相关证件材料放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推介产品名称。

    将以上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压缩包命名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二、原公告中的第五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更正为:

1、本次采购自助设备的投标人须交纳人民币1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医院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042112:00,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3、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双倍。

三、原公告第四点更正为:本次自助设备询价采购将在询价开标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另择时间现场签订合同,自助设备交付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准。

四、增加对自助设备的配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自助设备配置要求》。


附件一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自助设备配置要求(点击下载)


附件二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记录表(点击下载)